关于综合改革自学考试专升本主考院校变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自考考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赣考院自[2018]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考院自[2018]20号)、《关于调整我省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及主考专业的通知》(赣考院自[2019]10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省2021年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以下简称“综改自考本科”)起所有考生由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开展专业主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相关政策性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方式
(一) 理论考试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考课程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输入报名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得到报名成功确认,则表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查询报名结果)。自学考试每年安排两次理论考试,即4月和10月。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1月上旬,5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10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7月上旬,11月中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当次发布的报名简章为准。2021年度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详见《关于印发<2021年度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的通知》(附件2)。
实践环节课程的考核每年安排两次,即5月和11月,由变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报名和考核工作。考生可根据主考院校的具体通知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实践环节课程根据专业课程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费用由各专业主考院校收取。
二、 论文答辩及毕业证书申请
综改自考本科考生本人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按照赣考院自[2019]10号文件(附件1)及时关注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网站相关内容,了解论文申请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根据要求完成论文申请及答辩的相关工作。
在完成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即可根据主考院校的要求申请毕业证书。考生不能同时申报办理专科、本科毕业,必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报本科毕业。申报本科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其他详细信息,考生可在每年的6月初、12月初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最新的毕业审查通知。
三、 抵免考试办理
(一) 考生申请
社会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到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在校考生由本人携免考材料,向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考生于每年的4月、10月前可咨询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时间,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招考办及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决定。
(二) 免考课程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或大学英语四、六级(省内)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00019》;凡获得NCRE二级及以上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证书( 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 0002》;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专科毕业者可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三)其他具体免考政策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如有最新修订,可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了解。
四、转考办理
(一)、省内转考
原在高校集体报名的老考生需继续报考自学考试,可于2021年1月3日至10日网上提交申请,原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作为社会考生参加网上报考。
(二)、跨省转考
自考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省际转考事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省际转考工作在每年的3月和9月进行,具体时间考生应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办理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两个省份的准考证原件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籍室办理。
此外,自考免考论文及实践课程成绩属于不能转出或转人的范围。
我校全部自考考生均按此通知完成后续报考工作。以上事项详情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专栏了解或电询0797-8305009。
附件1: 附件2:
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的通知.pdf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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